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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莆田工美杯”全国诗词大奖赛征稿启事

作者:管理员 日期:2018-05-25

    莆田,是一座诗心荡漾的历史文化名城;莆田,是一座匠心独具的全国工美强城。为了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,落实《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》以及《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》,打造千亿产值的莆田工艺美术产业。开启新时代莆田工美新征程,助推建设美丽莆田、创建美丽中国示范区,特举办“莆田工美杯”(即工艺美术杯)全国诗词大奖赛。

一、组织机构

(一)主办单位:中华诗词学会、福建省诗词学会

(二)承办单位:莆田市工艺美术协会

(三)协办单位:福建省沉香协会、福建省古典工艺家具协会、莆田工艺美术城管委会、莆田市珠宝玉石首饰同业商会、福建省珠宝玉石文化艺术协会、涵江区工艺美术协会、莆田市金银珠宝首饰行业协会

(四)支持单位:莆田市经信委、莆田市文联、莆田市二轻联社、莆田学院工艺美术学院、湄洲日报社、莆田市广播电视台、莆田市诗词学会、仙游飞山诗社

二、征稿主题

作品以歌咏莆田工美行业辉煌业绩为主,包含莆田工美产业的工美园区、工艺小镇、工美企业、工美品牌、工美大师、非遗工艺、工美精品等相关内容,兼以莆田山水、人文等辅助元素,力求立意新颖、构思精巧、情理兼备、向善向上的优秀格律诗词作品(与征稿内容相关的莆田市工美行业概况,详见另文链接)。

三、征稿要求

(一)参赛作品必须是个人原创格律诗词作品,并未曾在纸质或电子媒体上公开发表过。文责自负,严禁剽窃。如有举报,一经查实,当即取消其参赛资格。

(二)本次大赛诗词作品仅限格律诗词参赛,古风及新诗作品等不列入参赛作品范围。诗词作品应符合格律要求,新韵須注明新韵字样。僻典、专有名词等自行注释,词之变格请注明出处。所有投稿者均视为认可上述要求后投稿。

(三)每人最多限投3首作品(诗词俱可),其中至少有1首作品必须体现莆田工美这一主题。仅投1或2首也可,要求同上。

(四)参赛者请关注指定微信公众号莆田市工艺美术协会公众号《工美世界》,获取大赛专用投稿邮箱(ptgymsbsc@163.com)、大赛信息及相关事项。

四、征稿对象

全国诗词专家及诗词爱好者。

五、征稿时限

即日起至2018年8月31日截止。

六、奖项设置

(一)奖项

一等奖1名,奖金10000元;

二等奖3名,奖金各5000元;

三等奖6名,奖金各2000元;

优秀奖50名,奖金各300元;

入围奖240首,网上公布获入围奖作品并汇编进作品集,赠送入围作者一册汇编作品集。

同一作者的多首作品同时获奖,仅取最高奖颁发。

(二)本次大赛评委经中华诗词学会审核确定,大赛组委会聘请。评选分初评及终评两个阶段。评审规则及细节,评委名单另文择时公布。终评结果及获奖作品将在《中华诗词网》及《工美世界》上公示公布。终评结果公示公布后,将于2018年年底举行颁奖大会,邀请中华诗词学会领导和莆田市领导莅会颁奖,并拟特邀若干获奖作者代表光临莆田,参观莆田市工美行业,与莆田市部分诗友切磋交流诗词创作。

(三)人气奖

在不影响等级奖按评委得分公正排名的情况下,为了营造大赛趣味及氛围,除获得一、二、三奖的10首作品外,其他290首作品另设人气奖,即以网上投票方式评出前6名人气奖获得者,第1名奖金2000元,第2、3名奖金各1000元,第4、5、6名奖金各300元。如出现并列票数的,优选办法仍以投稿编号先后为准。

七、其他事项

(一)所有征稿作品一律不退稿,请自留底稿。大赛结束后,组委会将汇编出版《“莆田工美杯”全国诗词大赛获奖作品集》,赠送获奖入选作者人手一册,留作纪念。作者保留作品署名权,组委会对作品拥有使用权,主办单位有权将本次大赛获奖入选作品在各种媒体进行传播,将作品内容进行制作、展览、张挂等,不再支付稿酬。所有参赛作品一经投稿,即视同认可此条。

(二)本次大赛只限电子投稿,不接收纸质投稿,稿件每人限投一次,二次或多次投稿无效。发送电子文稿邮件时请在“主题”框内标明“莆田工美杯”全国诗词大赛征稿”字样;“正文”框内直接输入作品内容,不要“添加附件”发送。

(三)应征者在稿件末尾注明真实姓名、通讯地址、邮政编码、电话号码和身份证号码,附上100字以内的个人简介。

(四)本次大赛规则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。

(五)评委会主任:郑欣淼,

初评委由组委会聘请诗词界人士担任。

终评委由国内知名专家学者组成。

(六)组委会由主办、承办、协办等单位联合组成。

(七)大赛组委会办公地址: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黄石莆田工艺美术城内 “莆田工美杯”全国诗词大赛组委会办公室,联系人:林先生;联系方式:0594-2278660,15080197058。

“莆田工美杯”全国诗词大赛组委会

 2018年5月25日